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未参保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未参保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未缴纳社保工伤后能不能先行支付?
由于当事人没有缴交工伤保险,无法依法享受工伤相应的待遇。但用人单位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企业只单独给员工参保工伤保险,其他保险不交,怎么办?
按《社会保险法》,缴纳五险一金是国家强制性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给职工购买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五种保险,缺一不可。只买工伤险,节省了社保其他四险的成本,员工出工伤,由工伤统筹基金部分支出。
但是如果为了节省社保成本,冒着风险去违法,实在没必要。只给员工买工伤险,不买其他四险,如果社保局核查,若企业给员工买的险种不齐,企业会面临巨额罚款!
若员工知道公司未给其买齐险种,可以向人力社保部门投诉,讨要属于自己的权益。可以要求公司补缴。按照相关规定,在离职后一年内,劳动者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院提出申请进行裁决,只要出具在企业工作以及工作时限的相关证据即可;对于无良用人单位,则必须缴齐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所有保险费用。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如用人单位逾期未缴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经办机构可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申请有关行政部门进行划拨。
员工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可免费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未参保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未参保工伤保险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