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护理费标准?

工伤护理费标准

工伤住院护理费标准,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工伤保险第42条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在停工留薪期间,工伤劳动者需要护理的,所在单位负责护理费;

2、评定伤残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按该地区上年度员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发放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工伤保险第42条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按该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发放;

4、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按该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放。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工伤保险第42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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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

1、 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2、 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