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解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解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雇主责任险报完了还能申请工伤吗?

雇主责任险报完了还能申请工伤吗?

 完全可以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解读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解读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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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国家为保护受伤职工利益而创设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雇主责任保险是保险公司转移雇主风险而开发的一种保险产品。工伤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

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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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超出了一年的最长工伤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该伤者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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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解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解读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