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十六条内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内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因工作压力过大而选择自杀,是否算是工伤?并加以解释说明?

工作压力过大而选择***,是否算是工伤?并加以解释说明?

我是中国平安深圳公司的优秀业务员,对于社保非常熟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内容 (工伤保险第16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根据10月份新出的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有***的除外内容。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 (三)自残或者***;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第三款也将***作为除外责任。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的。综上所规,***是不能作为工伤的。希望珍爱生命,同时我的回复,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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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内容 (工伤保险第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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