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宁市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南宁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广西南宁市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广西南宁市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广西南宁壮族自治区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

南宁市工伤保险条例 (南宁市工伤保险制度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医疗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9条规定,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实报实销。

南宁市工伤保险条例 (南宁市工伤保险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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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误工费

根据《解释》第20条规定,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按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不能举证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参照受诉***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南宁市工伤保险条例 (南宁市工伤保险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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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护理费

《解释》第21条规定按护理人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收入参照当地从事同等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四、交通费

《解释》第22条规定根据受害人及必要陪护人员因就医转院发生的费用实报实销。

一般按照住院时间、居住地与医院的远近程度、复诊的次数相对应。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宁市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宁市工伤保险条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