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吉林市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吉林市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吉林省吉林省2023年度工伤伤残津贴待遇调整通知?
根据吉林省***的通知,2023年度工伤伤残津贴待遇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将根据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制定,以确保工伤伤残人员能够获得合理的待遇和保障。调整通知将在适当的时间发布,届时将公布具体的调整幅度和执行细则。吉林省将继续致力于保障工伤伤残人员的权益,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待遇。
吉林省工伤赔偿标准2020?
根据吉林省2020年的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金分为工伤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和丧葬补助金三部分。工伤医疗费按照医疗费总额的80%进行支付,但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伤残赔偿金根据工伤程度分级,最低为伤残津贴2万元,最高可达到57万元。丧葬补助金为1万元。
此外,若工伤导致劳动能力完全丧失或死亡,还将支付一次性伤残或死亡补助金,其数额会根据工伤程度和工龄确定,但最高不超过129万元。以上是2020年吉林省工伤赔偿标准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和吉林省统计局公布的二〇一九年度统计数据,现将我省二〇二〇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标准公布如下:
2019 年度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32,299 元;
2019 年度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 14,936 元。
二、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为:
2019 年度吉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 23,394 元;
2019 年度吉林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11,457 元。
三、误工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公式:误工费=误工天数×日误工费计算标准。
四、丧葬费标准为 36,906.48 元。
2021吉林省工伤伤残津贴调整?
吉林省调整2021年度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调整范围
2020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人员。
本通知实行前已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人员不属于调整范围。
二、调整标准
(一)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每月增加199元,二级伤残每月增加190元,***伤残每月增加181元,四级伤残每月增加172元,五级伤残每月增加163元,六级伤残每月增加145元。调整后伤残津贴低于2586元的,再增加30元。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增加106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96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三)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75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4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05元。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继续支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吉林市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吉林市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