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药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医药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医疗用药有那些规定?
  2. 工伤出现的甲乙丙类药是如何报销的?
  3. 医保工伤用药什么意思?

工伤医疗用药有那些规定

工伤医疗用药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都是使用的国家医疗药品目录。只要是在这个目录内的药物,而且是治疗和工伤有关的药物,都是可以在工伤保险部门全额报销的,但是如果你在治疗工伤的时候又治疗了其他疾病的,那么治疗疾病的费用不能在工伤保险里报销,只能去医保局报销了。

医药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医药赔偿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出现的甲乙丙类药是如何报销的?

一、工伤住院治疗中,医院为了治疗的必要,使用了甲乙丙三类药,按规定,工伤保险部门只给报销工伤准予报销的药物费用。但你治疗必需的其它药费,应当由公司给予报销。如果公司不给报销,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公司给予赔偿

二、 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前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经区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后,前期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退还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医药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医药赔偿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工伤住院治疗中,医院为了治疗的必要,使用了甲乙丙三类药,按规定,工伤保险部门只给报销工伤准予报销的药物费用。但你治疗必需的其它药费,应当由公司给予报销。如果公司不给报销,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公司给予赔偿;  

医药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医药赔偿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 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前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经区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后,前期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退还至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只要是符合工伤医疗目录的药物都是可以报销的,但是是需要医院医生开具的才可以。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医保工伤用药什么意思?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药品是指保证职工临床治疗必需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

甲类的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乙类的药物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部分能力支付费用的药物,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5号)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由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三部分组成。由于西药和中成药的药用成份和治疗适应症相对明确,产品的剂型、剂量、规格及其价格都有明确的规定,所以***用“准入法”,制定准予支付的药品目录,药品名称使用通用名,并标明剂型。由于中药饮片的药源广泛、药材品种繁多,使用剂量和规格差别大,对中药饮片***用“排除法”,制定不予支付的药品目录。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分西药、中成药和中药饮片三部分。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准予支付费用的西药品种分别为1133个和1137个,中成药品种927个,民族药品种47个。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127种及1个类别。其中,单方不予支付的有99种,单、复方均不予支付的有28种和1个类别。各省市自治区在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下可以适量的增加一些药品。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应为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药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收载的药品;

(2)符合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标准的药品;

(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正式进口的药品。

以下易于滥用的、可用于非治疗用途的药品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一是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二是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三是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炮制的各类酒制剂;四是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五是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药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药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