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肥工伤保险报销条例最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肥工伤保险报销条例最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年安徽省护理费标准?
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586号令)《安徽省实施办法》(省***247号令)《关于调整工伤保险结算年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皖社险函[2020]37号)和《关于我省2020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计发基数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38号)及市人社局有关文件规定,市养老中心对本市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进行统一调整。
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待遇调整工作已全面完成。调整后,享受全部生活护理依赖的调整为3390元/月、享受大部分生活护理依赖的调整为2712元/月、享受部分生活护理依赖的调整为2034元/月,生活护理费平均月增幅为5.55%。
2021年合肥工伤伤残津贴调整?
调整范围和对象为2008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津贴的1至6级工伤职工或享受工伤生活护理费的人员,以及享受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办理退休人员,不在调整范围内。生活护理费调整为2008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护理费待遇率。
合肥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怎样的?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合肥市社会养老保险单位缴20%;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退休后养老金领取总额=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比例由8%调整为7%,个人缴费比例2%不变。
3、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合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企业的缴费费率由0.8%调整为1.0%,职工无需缴纳。而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缴费费率仍为0.4%。其他用人单位可选择1%或0.4%费率。
4、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费费率由之前的0.5%下降至0.4%,职工个人不用承担费用。
5、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全市参保单位失业保险费率降至2%。即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目前合肥市失业保险仍按照这个比例缴纳。
6、公积金缴存比例按照惯例,合肥市每年7月1日都会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根据通知,合肥市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缴存单位,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扩展资料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 1、缴费单位以本单位2016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2、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2017年1月后新增参保人员(含断保再次缴费人员),不在本次缴费基数申报核定范围,其个人缴费基数按起薪工资额确定。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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