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沈阳失业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沈阳失业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沈阳市老工伤待遇的最新政策?
  2. 沈阳市失业保险从哪年开始交?
  3. 沈阳市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沈阳市老工伤待遇的最新政策

***相关规定中关于沈阳市最新工伤待遇的情况如下,《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沈阳失业工伤保险条例 (沈阳市失业保险条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沈阳失业工伤保险条例 (沈阳市失业保险条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沈阳市失业保险从哪年开始交?

沈阳市失业保险是1999年1月22日开始。

失业保险条例,1998年12月26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1999年1月22日***院令第258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沈阳失业工伤保险条例 (沈阳市失业保险条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沈阳市十级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沈阳市工伤保险条例》,沈阳市目前实行的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一、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1. 医疗待遇标准

【一级工伤】:伤残不低于15%及以下的职工工伤,享受省本级规定的医疗待遇标准。

【二级工伤】:伤残达到16%至30%的职工工伤,享受本市规定的标准。

沈阳工伤赔偿十级应当是根据对方的实际损失来进行赔偿,工伤十级伤残,可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之后申请工伤待遇中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可得到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金额: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工资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金额根据地方法规来计算。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沈阳失业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沈阳失业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