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46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46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六级工伤养老保险怎么交?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该条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只履行其应缴纳部分的义务。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应按规定缴纳。工伤职工缴费后,其伤残津贴实际领取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在生产工作岗位上继续工作一段时间后,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而改为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的伤残津贴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时的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政策依据:
①《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批复>(川劳社办〔2005〕57号)2005年8月5日
②《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职工有关保险待遇处理意见的批复》(川劳社办〔2005〕46号)2005年7月4日
缴纳养老保险,先由用人单位带齐本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相关核准执业证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然后按照当地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纳费用。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伤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46岁打几折?
1,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不打折。
2,我们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伤定为5—10级伤残员工,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原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标准是依据伤残鉴定级别和本人基本工资来决定,与员工本人年龄并无关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46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46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