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庆医疗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重庆医疗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重庆市医保条例和实施办法?
  2. 重庆市哪一年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第3人侵权都可以同时获得?
  3. 重庆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案例?
  4. 2021年重庆教师工伤赔偿项目标准?

重庆市医保条例和实施办法?

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市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器具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费;
(十)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支出。

重庆医疗工伤保险条例 (重庆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程序)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重庆市哪一年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第3人侵权都可以同时获得?

重庆市2014年9月1号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第3人侵权都可以同时获得:

《规定》明确,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除医疗费用外,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侵权赔偿可以兼得。《规定》第八条明确了三种处理方式:

重庆医疗工伤保险条例 (重庆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程序)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仍然应当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并且不得以此为由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2)如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可以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重庆医疗工伤保险条例 (重庆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程序)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如果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重庆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案例?

2021年重庆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受伤职工本人工资×9个月;

2、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为前提)=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为前提)==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

4、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转院费用、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费等赔偿。具体为:

(1)医疗费:按100%享受。

(2)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国家规定享受,但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4个月,在此期间的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享受。

(4)转院费用: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享受。

(5)生活护理费:依据鉴定结论享受不同待遇分完全护理、大部分护理、部分护理三个等级。完全护理:按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享受。大部分护理:按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享受。部分护理:按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享受。

2021年重庆教师工伤赔偿项目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医疗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庆医疗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