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会修改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会修改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原单位一直给交工伤保险,在现单位出了工伤事故,原单位的工伤保险能用吗?
  2. 工伤鉴定后再进行司法鉴定可以吗?
  3. 为什么原单位上的工伤保险已经停止?
  4. 工伤合同到期再续签对以后赔偿有没有影响?

单位一直给交工伤保险,在现单位出了工伤事故,原单位的工伤保险能用吗?

工伤事故出现一年内,可以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期限就无法申请了而且不是现在单位造成的工伤,单位也没义务给你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会修改吗 ()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鉴定后再进行司法鉴定可以吗?

如果需要商业保险公司理赔,或者按人身损害向第三人索赔,还需要按照人身损害进行司法鉴定;如果是工伤理赔,劳动能力鉴定之后,进行司法鉴定属于违法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会修改吗 ()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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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原单位上的工伤保险已经停止?

  因为原单位拖欠工伤保险费用,新单位需要承合同接转移补缴过去所欠的保险费用,才能继续履行工伤保险合同。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工伤合同到期再续签对以后赔偿没有影响?

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以及保险条款来确定。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解释:

1. 首先,工伤合同的续签通常是指延长原有合同的期限或签订新的合同来继续保员工的工伤赔偿权益。

2. 工伤赔偿是根据劳动者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情况而进行的赔偿。法律规定了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的权益,包括医疗费用、伤残津贴丧葬费等。

3. 在工伤合同到期后续签,通常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工伤赔偿权益的连续性,以便在工伤***发生时继续享受相应的赔偿。

4. 续签工伤合同一般不会对以后的赔偿产生直接影响。即使合同续签后再发生工伤,员工依然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赔偿,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

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等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有具体的工伤合同续签问题,建议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法律机构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对以后的赔偿是没有影响的。工伤员工在续签劳动合同后,仍然享受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和赔偿。

具体来说,根据工伤程度的不同,工伤员工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以及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

因此,工伤合同到期再续签不会影响工伤员工的赔偿权益。当然,具体的情况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合同条款来确定,建议您在续签劳动合同前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的保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会修改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会修改吗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