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湖北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湖北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湖北省事业单位抚恤金管理条例?
根据《湖北省事业单位抚恤金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可以给下列人员定期或一次性发放抚恤金:
2. 消防、国防、安全生产等重点部门的工作人员因公牺牲的人员及其遗属;
3. 案件侦查、缉捕、刑事技术等行业工作人员受到不幸***伤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及其遗属;
4. 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中为事业单位或公益事业作出重要贡献,属于其职责范围,以身作则,受到部门、群众称赞的人员等。
此外,该条例还规定了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发放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具体可以在相关部门或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
退休后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还有吗?
退休后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是没有的。是因为工伤补偿是给予劳动者一次性补偿,是劳动者职业伤害的一种补偿,一般补偿27个月根,据工伤等级不同,补偿的钱不一样,还有根据你本地的法律法规而定的补偿金额。希望所以的人注意安全,安全第一。
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出现的人身损害,而工伤严重时,有可能造成劳动者出现伤残,伤残是可以进行鉴定的,依据鉴定的等级享有相应的待遇,就此来说,已经退休的职工是没有资格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达到退休年龄后就没有伤残一次性补助了。
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是否能够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没有更明确、具体的规定。
《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明确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21年湖北工伤险缴费标准?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三)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
湖北省2021年工伤伤残津贴 护理费调整吗?
一、调整对象
2019年12月31日(含)前已符合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条件的工伤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2019年12月31日前(含31日)按照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停止享受或停发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待遇的人员不参与对应待遇的调整。
二、调整标准
(一)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按照定额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调整,具体办法如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湖北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湖北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