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于重庆实施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关于重庆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重庆市工伤管理条例全文?
  2. 重庆市社会保险实施办法?
  3. 重庆市哪一年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第3人侵权都可以同时获得?
  4. 重庆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2?

重庆市工伤管理条例全文?

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又名《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关于重庆实施工伤保险条例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该《办法》于2012年2月13日由重庆市人民***以渝府发〔2012〕22号印发。《办法》分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管理和监督、附则7章57条,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渝府发〔2003〕82号)和《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员工伤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04〕63号)予以废止。

重庆市社会保险实施办法?

答:重庆市社会保险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1. 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以本单位缴费基数乘以各险种缴费比例计缴。用人单位缴费总基数为本单位属于参保缴费范围的人员缴费基数(以下简称职工缴费基数)之和。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本人缴费基数乘以相应险种个人缴费比例计缴;

关于重庆实施工伤保险条例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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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新设立单位的职工和用人单位新增的职工按照本人起薪当月的工资核定。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的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核定。

重庆市哪一年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第3人侵权都可以同时获得?

重庆市2014年9月1号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第3人侵权都可以同时获得:

关于重庆实施工伤保险条例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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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明确,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除医疗费用外,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侵权赔偿可以兼得。《规定》第八条明确了三种处理方式:

  (1)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仍然应当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并且不得以此为由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2)如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可以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3)如果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重庆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2

重庆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

按7个月的职工本人工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给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按省级人民***制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于重庆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关于重庆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