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临沂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临沂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临沂工伤七级伤残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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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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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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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工伤申请后多久能拿到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临沂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临沂建筑工地工伤保险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