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贵州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贵州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贵州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2. 关于工伤,劳动法中有没有明确规定因工伤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由单位垫付?
  3. 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的流程是啥?

贵州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九级伤残赔偿标准: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贵州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贵州工伤保险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9级享有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贵州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贵州工伤保险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贵州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贵州工伤保险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关于工伤,劳动法中有没有明确规定因工伤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由单位垫付

  因为治疗费用巨大劳动者垫付存在困难的,依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取措施及时救治,并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  (二)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  (三)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  (四)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您的单位未能依法给您办理社会保险,则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先行支付。  【地方法规】:  1、《贵州省工伤保险条例》(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 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医疗费用;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追回。   2、《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工伤职工在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垫付,工伤认定后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由经办机构予以报销。  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黑政发[2011]8号)  第二十条……职工在工伤确认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工伤确认后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报销。

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的流程是啥?

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单位或职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本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

2、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书申请印件;工伤待遇申报表(可在医保窗口领取或者在当地人社局网站上下载);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如有医疗费用,还需要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如是住院费用,则提供出院小结、费用清单)。

       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流程是你先和单位协商,不行的话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仲裁,对结果不服的话可再到******。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第三十六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申请流程如下:

1、一般由当事人的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2、用人单位不予支付的,当事人可以携带当地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有关材料申请劳动仲裁。

提交材料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立案,确定举证期限,然后开庭审理;

3、调解不成的,由仲裁机关裁决或者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贵州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贵州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