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东江门市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广东江门市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广东江门地区十级工伤有多少赔偿?
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如下: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
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深圳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4个月本人工资。
六、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标准各地不一。
七、安装配置伤残***器具所需费用。
八、康复性治疗费。
九、停工留薪期工资、***。
广东江门市十级工伤能赔多少钱?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东江门市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东江门市工伤保险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