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解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解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三条?
1.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标准给工伤职工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4.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2021年工伤十级12条标准?
答1、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意识消失;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二级伤残: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不能工作;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伤残: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明显职业受限;社会交往困难。
4、四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职业种类受限;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五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需要明显减轻工作;社会交往贫乏。
6、六级伤残: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各种活动降低;不能胜任原工作;社会交往狭窄。
7、七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社会交往降低。
8、八级伤残: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远距离流动受限;断续工作;社会交往受约束。
9、九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工伤鉴定10级标准第12条: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因此,该条是针对足部皮肤所规定的标准。
二、十级伤残的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报工伤的考勤记录有上班12小时可以吗?
申请工伤认定的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提供,一般情况下,受伤职工的考勤记录要求有当天和伤前十天以上同班次参考记录时间。
用人单位用IC卡、指纹、刷脸记录考勤的,直接在人事考勤系统中导出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打纸卡记录考勤的,提供纸卡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劳动者因工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伤发生后三十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或者故意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本人或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受伤职工本人或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的,不需提供考勤记录,只需提供劳动合同、病历等,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由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即可。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解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解释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