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淄博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淄博农民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淄博张店工伤赔偿标准?
  2. 2021年淄博市工伤津贴调整?
  3. 淄博市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开始了吗?

淄博张店工伤赔偿标准

淄博张店区的工伤赔偿标准一般符合中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标准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是一般适用的工伤赔偿标准:

淄博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条例 (淄博农民工工资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 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费等。

2. 工伤护理费: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人员的不同伤残等级支付工伤护理费,用于护理和康复。

淄博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条例 (淄博农民工工资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发生后,根据工伤人员的不同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4. 伤残津贴:对于已经达到伤残等级的工伤人员,按照伤残等级和基础养老金计算比例支付伤残津贴。

淄博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条例 (淄博农民工工资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021年淄博市工伤津贴调整

调整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本市自2021年1月1日开始

对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致残或因工死亡人员的工伤保险三项待遇标准进行调整。

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在2020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其中致残一级增加421元/月,

致残二级增加386元/月,

致残***增加365元/月,

致残四级增加336元/月。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

致残一级8292元/月,

致残二级7737元/月,

致残***7268元/月,

淄博市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开始了吗?

2022年11月25日,淄博市工伤保险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圆满完成。目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世博高新医院在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措施、降低疫情扩散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按照“预约制、小批量、分时段”的形式开展了此次劳动能力鉴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淄博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淄博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