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二十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二十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工伤保险全文?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保险公司和工伤经办部门都要发票原件怎么办?
1、工伤保险是社保性质,必须要***原件,所以先用工伤保险报销;
2、工伤保险报销完后会给你一个报销分割单(就是显示已经报销了多少钱的一个清单);
3、拿着报销分割单,各种报销资料的复印件再去用商业险按比例报销剩余部分。(因为有报销分割单,这个时候你就可以提供***复印件)
商业保险,可以用***复印件。
1、工伤保险是社保性质,必须要***原件,所以先用工伤保险报销;
2、工伤保险报销完后会给你一个报销分割单(就是显示已经报销了多少钱的一个清单);
3、拿着报销分割单,各种报销资料的复印件再去用商业险按比例报销剩余部分。(因为有报销分割单,这个时候你就可以提供***复印件)。
扩展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工伤申请j时要求要考勤记录没有怎么办?
申请工伤认定的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提供,一般情况下,受伤职工的考勤记录要求有当天和伤前十天以上同班次参考记录时间。用人单位用IC卡、指纹、刷脸记录考勤的,直接在人事考勤系统中导出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打纸卡记录考勤的,提供纸卡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劳动者因工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伤发生后三十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工伤认定或者故意不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本人或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受伤职工本人或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的,不需提供考勤记录,只需提供劳动合同、病历等,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由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即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二十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二十节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