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复核是什么意思?
  2. 1997年企业职工工伤试行条例?
  3.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三条内容是什么?

工伤复核是什么意思?

是指工伤职工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修养后,对之前的工伤伤害作出重新检查、鉴定的行为。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 ()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的规定,有权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申请人主要包括:

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职工因工受到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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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1年后,职工如果认为自己的劳动能力已经低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规定, 并且给工作生活带来很大不便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此外,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的变化,对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生活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职工劳动能 力的减弱或丧失,有可能导致由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没有了生活来源,同时增加护理工伤职工的负担。

通过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改变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使工伤职 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减轻护理照顾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的经济负担,因此职工的直系亲属也有权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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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企业职工工伤试行条例?

1.

***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2.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三条内容是什么?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 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 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 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 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 位负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