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陕西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
  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如何办理转移?
  3. 农村社保的转移程序有哪些呢?
  4. 户口刚刚落入北京,以前在地方所交的养老金是否衔接上?

陕西省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

1.由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时,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可由个人选择补缴费的办法或折算的办法进行衔接。

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 (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怎么办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老农保参保人员转入新农保时,可将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记入新农保个人账户。

3.参保人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后,由新农保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转移时,原缴费年限视同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合并计算

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 (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怎么办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的衔接,按照“只叠加、不扣减、不冲销”的原则执行。

1 已经出台。
2 这个办法是为了解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旨在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多层次、全覆盖,以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3 此办法规定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标准支付方式、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细节,为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参考。
同时,此办法也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长期可持续性和稳定性提出了相应要求,有利于推进“养老三条线”全面布局,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 (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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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如何办理转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之间是可以相互转移的,这叫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制。但按照人社部发【2014】17号文件规定,必须在领取养老金之前办理,已经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是不能再办理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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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转移的必要条件

1.是必须达到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才能办理转移,中途不能办理。

2.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的,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按照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将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达到退休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农村社保的转移程序有哪些呢?

办理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在城保、镇保、农保之间转移。

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参保单位应到单位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转出申报

其中,外资企业、乡镇劳务公司应到单位所在地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转出申报。

办事依据 《关于本市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劳保农发[2004]1号)

户口刚刚落入北京,以前在地方所交的养老金是否衔接上?

1、养老保险与户口无关,与工作单位在哪交养老保险有关;

2、若是工作转移,在退休年龄前在北京交够10年养老保险的,可以将异地的养老保险转过来,届时在北京退休。总之与户口无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衔接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