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团体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团体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伤残军人为何旧伤复发是工伤,那么如何理解军人优待条例第33条规定呢?
  2. 铁路职工因工致残待遇如何确定?

伤残军人为何旧伤复发是工伤,那么如何理解军人优待条例第33条规定呢?

享受所在单位同等工伤人员待遇,这句话里面有文章的。

团体工伤保险条例 (团体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如你是腰伤了的残疾军人,旧伤复发那就是名正言顺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工伤人员的待遇:工伤***期,工资、***一样不少; ***如你是腰伤了的残疾军人,患上感冒要病休,那就不是名正言顺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工伤人员的待遇。而是要看你自己是不是领导(领导感冒反而可以收礼)?你在单位的人脉关系这样?可以给你名正言顺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工伤人员的待遇,也可以算你病***处理,两种处理都是合理合法的。在单位旧伤复发,是不是因为工作发生的工伤事故。如果是的那就要上报社保局进行工伤鉴定,而后就有工伤基金负责医疗费和一次性补偿。如果不是、仅仅就是部队的旧伤复发,那就不可能单位再为你发放医疗费和一次性补偿,因为你的抚恤金水平已经得到补偿。在私企打工的就更加不会给你任何补偿,反过来解除合同倒是见了不少。回答你的是一个已经经历过类似事宜的五级残疾军人

铁路职工因工致残待遇如何确定?

铁路职工工伤,也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给予赔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团体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团体工伤保险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团体工伤保险条例 (团体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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