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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地工伤赔偿的问题
1、工地出了工伤应该索取下列赔偿:工人去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所产生的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
2、以便确认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范畴,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领取赔偿金:如果员工的受伤被认定为工伤,雇主或者工伤保险基金应该向员工支付相应的误工费、医疗费和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3、以下是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工伤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法律主观:工伤认定有争议的,有以下解决方式: 依法 申请行政复议 ; 依法向人民*** 提起行政诉讼 。
困难: 主要难在三个方面:劳动关系的认定、工伤赔偿的主体确定、民工法制观念淡薄。 证明自身与工作单位的劳动关系是进行工伤认定的首要条件,若是连劳动关系都无法证明,工伤认定将无法进行。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陕西省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二〇〇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现就条例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按人力***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第十三条规定,不能一次性支付。但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费用,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解读 据悉,人力***社会保障部于20xx年3月28日下发了《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xx]29号,以下简称“《意见(二)》”),旨在明确《工伤保险条例》执行过程中的若干具体问题。
在同一单位发生两次工伤,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
第一步: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申请的,工伤职工个人或者近亲属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工伤理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先决条件。第二步: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伤残的,需要进行工伤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等级、工伤职工工资、工伤所在地、前期治疗费用(及关联费用是否已经支付)、是否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本人年龄等因素来确定工伤赔偿(赔偿项目及额度)。
法律主观:按 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工伤期间原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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