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州工伤保险实施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广州工伤保险实施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广州工伤认定2020新标准?
第九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2021年广州工伤津贴如何调整?
日前,广东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我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发放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全省工伤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标准。
广东省统一调整工伤保险三项长期待遇标准,其平均增幅分别约8.0%、9.6%、8.0%,平均调整额度在全国居于前列,坚决落实国家“六稳”“六保”部署,让工伤人员获得感更加充实。
详细信息:2021年广东工伤保险待遇发放标准调整详情
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是怎么调整的?
(一)确定平均调整比例。
根据粤人社规〔2019〕20号文件有关规定,2021年我省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人均调整额=4426元×(9.6%×0.7+2.6%×0.3)±综合调节额C1=331.95元±C1,其中C1确定为+23.05元,因此,《通知》确定2021年我省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平均调整额为355元,即平均调整比例约8.0%。
2021广州最新工伤提交的材料?
1、《广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请表》一式三份,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表格网上下载)
4、工伤职工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5、被评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选择不保留劳动关系的,应提交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广东工伤停工留薪期鉴定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州工伤保险实施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州工伤保险实施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