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湖南工伤保险报销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湖南工伤保险报销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住院保险报销标准?

工伤住院保险报销标准

1、由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向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

湖南工伤保险报销条例 (湖南 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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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申报由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在一年内申报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后,凭医疗发票费用清单、病历资料去社保中心报销医疗费,凭医院证明在单位报销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工伤治疗期间发给工伤工资
法律依据:

湖南工伤保险报销条例 (湖南 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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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湖南工伤保险报销条例 (湖南 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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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报销标准范围:

  1、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2、工伤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后遵循就近抢救的原则,在非工伤协议医院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当日的门(急)诊、工伤发生当日起7天内的住院费用。

  3、工伤保险参保人因公出差、公派学习、长驻异地工作,在境内本统筹区外发生的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湖南工伤保险报销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湖南工伤保险报销条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