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交通事故处理结束后,医药费可以二次报销吗?
可以再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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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工伤职工除医疗费用不得重复享受以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仍可以享受。
《工伤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2〕11号)第七十四条“业务部门根据民事伤害赔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医疗费与工伤待遇中的医疗费比较,不足部分予以补足,其工伤医疗待遇不得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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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2号)“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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