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深圳生育保险异地报销流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深圳生育保险异地报销流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深圳交了社保异地生育,报销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怎么报销?
一、参保人发生的符合现金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方式申请报销:
1、在职参保人,可由本人或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到所属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申请报销手续;
2、离退休人员可到所属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申请报销手续,也可按规定委托社区工作站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3、其他参保人直接到所属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申请报销手续。
二、报销手续:
1、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在上述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
2、材料齐全的或材料补正齐全的,自材料齐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受理并发放《受理通知书》;
3、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报销,对报销情况复杂或特殊情况下,可延期10个工作日作出审核报销,并在作出审核报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
异地保胎住院医保可以报销流程?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并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异地安置异地工作人员患病在居住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异地保胎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1)医疗终结后30日内携申报资料到单位参保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2)填报《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报表》;
(3)提供住院医疗费用***及住院费用清单原件,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门(急)诊病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和***记录(手术患者附报);
(5)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书面申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深圳生育保险异地报销流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深圳生育保险异地报销流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