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成都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成都《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四川省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2. 成都市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四川省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四川工伤10赔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成都《工伤保险条例》 (成都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成都《工伤保险条例》 (成都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二、工伤事故其他的赔偿

成都《工伤保险条例》 (成都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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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还需要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本人工资作为;如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享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成都市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一、《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停工留薪,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川省***发[2003]42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成都《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成都《工伤保险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