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失业保险金监督管理,以及失业保险金管理办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
1、四川省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成都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按照相关法规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相关法规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成都市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时间是每月的20日至25日。
4、法律分析:成都失业保险金发放到卡里一般为月中或者月末。法律依据:《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起始时间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
1、第八条 失业保险费缴纳、征收和管理的具体办法,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办法》办理。
2、在长沙领取失业保险金只要员工失去工作即可领取,在领取时需要用人单位发放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和停发工资(生活费)日期的证明。
3、法律主观:在长沙失业后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在长沙领取失业保险金在员工失去工作可以领取,在领取时需要用人单位发放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工作)关系和停发工资(生活费)日期的证明。
失业保险条例的管理和监督
1、(五)***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第十一条 失业保险基金必须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由财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督。
2、第八条 失业保险费缴纳、征收和管理的具体办法,按照***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办法》办理。
3、第二十四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失业保险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实施失业保险法律、法规;(二)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三)对失业保险费的征收和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进行监督检查。
4、《条例》分设总则、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待遇、管理和监督、罚则和附则,共6章33条。主要明确了以下几个 方面的内容: 一是哪些单位和人员应当参加失业保险。
5、本级总工会及用人单位代表、职工代表、有关专家组成,监督机构负责人由本级人民***的主管领导担任。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失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关于失业保险金监督管理和失业保险金管理办法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