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西安事故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西安事故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一至四级伤残需要交哪些社会保险?

一至四级伤残需要交哪些社会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12 月8日修改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西安事故工伤保险条例 ()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西安事故工伤保险条例 ()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二款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企业员工在工作岗过程中受伤后,由单位报审工伤认定资料,经***劳动部门认定工伤后,再由劳动部门鉴定机构鉴定定伤残等级,如果鉴定结果为一到四级伤残,属于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工作岗位,伤残津贴(工资)由工伤基金支付,企业***待遇不变,跟在职员工标准一致,所有社会保险正常缴纳,不能少交任何一项。

西安事故工伤保险条例 ()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西安事故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西安事故工伤保险条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