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徽铜陵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安徽铜陵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21年安徽省护理费标准?
  2. 2022年工伤伤残费护理费调整吗?

2021安徽省护理费标准

2021年4月起安徽省工伤职工生活护理待遇调整

安徽铜陵工伤保险条例 (铜陵工伤赔偿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586号令)《安徽省实施办法》(省***247号令)《关于调整工伤保险结算年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皖社险函[2020]37号)和《关于我省2020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计发基数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38号)及市人社局有关文件规定,市养老中心对本市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进行统一调整。

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待遇调整工作已全面完成。调整后,享受全部生活护理依赖的调整为3390元/月、享受大部分生活护理依赖的调整为2712元/月、享受部分生活护理依赖的调整为2034元/月,生活护理费平均月增幅为5.55%。

安徽铜陵工伤保险条例 (铜陵工伤赔偿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022年工伤伤残费护理费调整吗?

2022年工伤伤残护理费调整了。

根据《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知》,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经确认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

安徽铜陵工伤保险条例 (铜陵工伤赔偿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增加529元/月,调整后标准为5698元/月;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增加423元/月,调整后标准为4559元/月;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增加317元/月,调整后标准为3419元/月。

以上标准自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

2022年工伤伤残费护理费调整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如果工伤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则同时可以要求第三人赔偿护理费,具体
2、无收入的,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
3、使用护理人员及护理人员的人数应有医院证明
4、未住院治疗或者残疾者但生活不能自理,应征询医疗部门的意见确实需要护理的,也应予赔偿。第三十二条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器具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徽铜陵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徽铜陵工伤保险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