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54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54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认定四级后需要再继续交社保吗?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只要以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医疗保险即可,无需缴纳其他各项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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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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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54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54条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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