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017太原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2017太原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山西省2021年工伤赔偿共有几项?
山西省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山西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山西省内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一、医疗费
二、康复费
四、交通食宿费
五、护理费
七、伤残***器具费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2021年工伤营养费和护理费标准山西省?
2021年调整山西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调整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二、调整标准
(一)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85元,二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75元,***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65元,四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55元,五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45元,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35元。
1996年10月1日前因工致残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每人每月增加170元,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
一级至四级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按上述标准增加后,月伤残津贴低于2790元的补足到2790元。
(二)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68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34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01元。
按上述标准增加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月生活护理费低于2696元、2157元、1618元的,分别补足到2696元、2157元、1618元。
工伤保险条例并未规定营养费,只规定了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参照公务人员每日伙食出差标准为一天20元。《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经收治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由用人单位派人陪护。
经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同意,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人的标准按月支付陪护费。
21年山西工伤津贴待遇文件?
近日,从省人社厅传来消息,《关于2021年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下发,从2021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月人均分别增加161元、114元、66.2元,惠及5.12万人次。今年是山西省连续第17年提高工伤保险待遇。人员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其中,伤残津贴***取定额调整和倾斜调整相结合:一级至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85元、175元、165元、155元、145元、135元。
1996年10月1日前因工致残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70元、140元。
在此基础上,对伤残津贴和养老金偏低的1级至4级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工伤人员给予适当倾斜,即按上述标准增加伤残津贴或按2021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低于2790元的予以补齐。
生活护理费同样***取定额调整加倾斜调整的办法: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68元、134元、101元。按上述标准增加后,以上三类工伤职工月生活护理费低于2696元、2157元、1618元的,予以补齐。
山西省公伤享受什么待遇?
享受正常退休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17太原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017太原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