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挂靠车辆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挂靠车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案析挂靠车辆工伤责任主体是谁?
  2. 挂靠车辆的车主聘请的人受伤属于工伤吗?挂靠?
  3. 河北省对挂靠车辆雇佣司机伤亡能否认定工伤案例?

案析挂靠车辆工伤责任主体是谁?

虽然根据最高人民***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 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7号)规定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在车辆运营中伤亡的,应当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认定是否构成工伤。但是现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上述司法解释仅适用于认定是否构成工伤的情形,此外的其他情形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看单位对于司机的实际运营过程是否存在严格的管理以及司机对于单位在经济上、人身上是否具有依附性而定。

工伤保险条例挂靠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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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车辆的车主聘请的人受伤属于工伤吗?挂靠?

可以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请参阅《最高人民***行政审判庭关于车辆挂靠其他单位经营车辆实际所有人聘用的司机工作中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问题的答复》的如下规定: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在车辆运营中伤亡的,应当适用《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认定是否构成工伤。

河北省对挂靠车辆雇佣司机伤亡能否认定工伤案例?

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用人单位对外经营,雇佣的司机在经营活动中伤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由被挂靠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被挂靠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之后,有权向车主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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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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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释〔2014〕9号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挂靠车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挂靠车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