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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辽宁工伤保险条例辽人社2010第483号关于一次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人工资的...
- 2、工伤认定办法(2010修订)
- 3、工伤保险条例2010
- 4、工伤保险条例2010全文
- 5、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规定
- 6、2010年12月20日颁布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日期
辽宁工伤保险条例辽人社2010第483号关于一次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人工资的...
1、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相比较,***取就高不就低的愿则计算工伤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相应级别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各地区标准可能因2011年1月1日《 工伤保险条例 》的修改实施而有所改变,具体以当地执行标准为准。
3、第十八条 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给付标准依据劳动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最多为伤残职工本人27个月的工资。
工伤认定办法(2010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 工伤认定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 工伤认定程序 ,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工伤认定办法(2010修订)》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公司报了工伤不是就认定是工伤了。公司的工伤申请被受理了,并不等于认定为工伤。社保行政部门一般会在受理后的六十日内作出决定,如果属于工伤,会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不属于工伤的,会出具不认定为工伤的决定书。
北京市工伤认定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条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工伤保险条例》的主要内容《工伤保险条例》共有八章,分别是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工伤保险条例2010
1、工伤员工在工伤住院期间需要陪护的由单位支付,住院期间的生活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3、本条例实施行后本决定实施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依照本决定的规定执行。
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2010全文
1、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3、第一条 为了实施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4、职工工伤保险是保障职工权益、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措施之一。职工工伤保险条例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为职工提供了全面的保障,使职工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救助和补偿。
5、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6、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解读 篇1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工伤保险条例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条件,因为它关系到工商的一些赔偿问题,这也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但是实际上很多普通老百姓对于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并不是特别了解,是需要进行释义的。
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伤保险第十四条第一项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
工伤认定标准: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的;(三)自残或者***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的;(三)自残或者***的。
2010年12月20日颁布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日期
国家从2004年颁布工伤保险,在2010年重新修订,从2011年1月1日期执行。***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日期为2011年1月1日。根据百度百科相关词条查询可知,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第586号又公布了《***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这个决定经2010年12月8日***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工伤保险条例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以来,对于及时救治和补偿受伤职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2010年12月20日《***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院令第586号),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年7月1日前颁布,2011年7月1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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