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伤保险条例十四条释义,以及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规定是什么意思
-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一项内容?
- 3、工伤保险第十四条第一项
- 4、应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中的“上下班途中”?
- 5、工伤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
- 6、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如何理解和适用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规定是什么意思
1、意思就是,职工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并在从事该工作的范围内,发生的身体受到伤害等都属于工伤范畴。
2、(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伤是没有等级之分的,只有伤残才有等级之分,而这条不涉及伤残等级,泛指事故伤害。伤残等级是要做伤残鉴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一项内容?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一项的内容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享受对象是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工伤保险第十四条第一项是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
4、法律分析:工伤认定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5、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伤保险第十四条第一项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一项的内容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享受对象是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2、第一项内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3、工伤保险条款第14条第一项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包括工伤医疗费、工伤补助金、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这些赔偿都是为了保障工人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后的权益和生活,帮助他们尽快恢复健康并缓解因此带来的经济负担。
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应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中的“上下班途中”?
法律分析: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
工伤认定中的上下班途中,是指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的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不一定,符合法定条件的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上下班时间按合理原则由人力***社会保障局确认。
工伤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一项的内容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享受对象是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工伤保险条款第14条第一项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包括工伤医疗费、工伤补助金、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这些赔偿都是为了保障工人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后的权益和生活,帮助他们尽快恢复健康并缓解因此带来的经济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如何理解和适用问题
1、《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的因工外出期间的认定,应当考虑职工外出是否属于用人单位指派的因工作外出,遭受的事故伤害是否因工作原因所致。
2、解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3、年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14条第6项就上下班途中工伤,不仅有“放宽”,更有“收紧”。“放宽”主要体现在交通工具范围扩大。 “收紧”主要体现在责任划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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