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发展历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发展历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什么原单位上的工伤保险已经停止?
因为原单位拖欠工伤保险费用,新单位需要承合同接转移,补缴过去所欠的保险费用,才能继续履行工伤保险合同。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2021年工伤赔偿按哪年赔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受伤的,是属于工伤的情形,用人单位是可以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认定为工伤后可以获得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2021年工伤赔偿标准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由工伤伤残的程度确定,例如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出工伤已经一年了还可以评残吗?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评残没有详细的规定时限。
《工伤保险条例》.只是要求伤情稳定可以评残,再就没有具体规定,一般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就是说过了12个月应该评残。
但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需延长的,停工留薪期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
因此,如果经过鉴定延长停工留薪期,那么1年后可以鉴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发展历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发展历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