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讲课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 讲课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死亡赔偿要如何跟单位谈?
  2. 原单位工伤保险没解除,新单位怎样交保险?
  3. 不符合缴纳社保条件的实习生发生工伤,如何享受赔偿?

工伤死亡赔偿要如何跟单位谈?



这个问题比较宽泛,涉及到赔偿的范围、程序、主体等方面。

首先说一下赔偿的范围

,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的,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发生工亡的,还包括被抚养亲属抚恤金。 其次说一下赔偿的程序,这相对来说比较漫长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后,在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标准

最后再说一下赔偿的主体,如果单位缴纳过工伤保险,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项目一般都是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如果单位未替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开户的,所涉及的所有赔偿应全部由单位承担;如果单位替劳动者办理过工伤保险登记只是未缴纳保险费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能及时补缴的,相关费用由社保和公司协商承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 讲课稿 (工伤保险知识讲座)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原单位工伤保险没解除,新单位怎样交保险?

社保一般包括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一般情况下工伤生育失业用的不太多。一个个来讲。

工伤保险条例 讲课稿 (工伤保险知识讲座)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首先失业,只有在你是被原单位辞退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主动离职不算失业,所以题主这个你已经用不上了。

其次,工伤,上下班途中以及工作中发生意外可使用工伤保险,其实我个人觉得这个用处也不大,当然高危行业除外。

工伤保险条例 讲课稿 (工伤保险知识讲座)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然后生育,相对比较有用的一个,之前是连续交满六个月以上可享受生育保险,但答主已经有段时间没接触过社保了,不知道变了没,女性可直接享受,男性在配偶无工作或无保险的情况可代为报销,顺产最高貌似能报三四千,刨腹产六千,当然具体数字也记不清了。

在接着医疗,题主手里应该有一张医疗卡或者是社保卡,再之前应该有一个医疗本,单位和个人所缴纳的钱都在医疗卡里。看病或买药可以直接划卡。转到新单位后,如果交就直接报医疗***(有市医疗和省医疗区别,不详细说了),不交的话把卡放好,以后再交还是这张卡。

养老分为国家统筹和个人缴纳,养老转移转的只是个人缴纳部分。累计交满15年后才能享受养老保险。

现在如果你新单位不交,养老医疗你不急着用的话可以先放着,后期再换单位交的时候办理转移就可以了。

如果你想要自己交,可以到当地省人才交流中心去办理个人缴纳。

像生育医疗如果要用的话,如果你家里还给你交着社区医疗保险或者农村合作医疗也可以直接报销,原来的医疗卡钱用完了一定要把卡放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将受到法律保护,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与新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发生工伤事故后,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且应由新单位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

不符合缴纳社保条件的实习生发生工伤,如何享受赔偿?

工伤的赔偿是受雇企业负者,伤残鉴定是医院给出,所有的赔偿都由企业负担。如果有签合同和保险,那就是由社保和[_a***_]报销法律规定的依伤残鉴定等级的金额,如果有不足部分,工人可以和企业协商,如果不满意可以申请劳动局仲裁,和上***仲裁,现在劳动局和***一般都偏向劳动者的利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 讲课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讲课稿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