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西实行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广西实行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广西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费金额。(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人、天)×70%×人数×天数。
3、交通食宿费赔偿金额=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
4、***器具费赔偿金额=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5、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完全不能自理)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
广西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广西市十级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伤残为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伤残为五个月的本人工资;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广西社保包含哪些内容?
广西社会保障体系涵盖了多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基本养老保险:为广西在职和退休职工提供养老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金、离退休生活补贴等。
2. 基本医疗保险:广西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一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门诊费用报销、住院费用报销等***待遇。
3.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为失业人员提供失业救济金和职业培训补贴,帮助其重新就业或提升职业技能。
4. 工伤保险:提供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工伤津贴、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亡补助等。
5. 生育保险:提供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用报销、分娩医疗费用报销等生育保险待遇。
此外,广西还可能提供其他相关的社会保障服务,如公积金、社会救助、特殊困难人员救助等。具体的保险待遇和政策规定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个人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障部门获得最准确的资讯。
1-10级伤残明细表广西?
一、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注:一到四级伤残单位不能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5级至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西实行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西实行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