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31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31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赔偿仲裁中公司不给工伤认定书和停工留薪期怎么办?

工伤赔偿仲裁公司不给工伤认定书和停工留薪期怎么办?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遭受工伤,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该按照职工受伤前的工资数额和***待遇按月支付职工工资,停工留薪期的期限一般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公司到现在也未按月发停工期间的工资,公司要求你上班后再支付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停工期间的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31 (工伤保险第31条有什么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工伤认定书应该交一份给受到工伤的劳动者,你如果没有工伤认定书,你可以自行到劳动部门领取

3、认定工伤后,如你病情现在已经稳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您应该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待鉴定结果出来后方能确定你能获得的工伤待遇赔偿数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31 (工伤保险第31条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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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仲裁中公司不给工伤认定书这种情况不太多,公司涉嫌违规。员工和公司签定了劳务协议后,员工和单位就形成了有法律保护的劳务关系,本问题中公司在劳动仲裁时不提供工伤鉴定资料,公司就违反了双方约定,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提供。至于这期间的工资,公司应该按规定足额岁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31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31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31 (工伤保险第31条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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