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课件培训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课件培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证明是谁开?
  2. 原单位工伤保险没解除,新单位怎样交保险?
  3. 工伤保险申请单位出面好还是个人?

工伤证明是谁开?

工伤证明是由劳动局指定的专门医院开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课件培训 (工伤保险专题培训答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课件培训 (工伤保险专题培训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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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课件培训 (工伤保险专题培训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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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去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部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证明不是随便开的,是需要按规定程序认定的,认定工伤的部门是人社局工伤保险处,发生工伤后带上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住院病历档案,医生诊断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单位证明,劳动合同,以及个人证明,还有工伤申请表,到工伤保险处办理认定手续,工伤认定书是唯一合法证明。

原单位工伤保险没解除,新单位怎样交保险?

社保一般包括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一般情况下工伤生育失业用的不太多。一个个来讲。

首先失业,只有在你是被原单位辞退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主动离职不算失业,所以题主这个你已经用不上了。

其次,工伤,上下班途中以及工作中发生意外可使用工伤保险,其实我个人觉得这个用处也不大,当然高危行业除外。

然后生育,相对比较有用的一个,之前是连续交满六个月以上可享受生育保险,但答主已经有段时间没接触过社保了,不知道变了没,女性可直接享受,男性在配偶无工作或无保险的情况可代为报销,顺产最高貌似能报三四千,刨腹产六千,当然具体数字也记不清了。

在接着医疗,题主手里应该有一张医疗卡或者是社保卡,再之前应该有一个医疗本,单位和个人所缴纳的钱都在医疗卡里。看病或买药可以直接划卡。转到新单位后,如果交就直接报医疗***(有市医疗和省医疗区别,不详细说了),不交的话把卡放好,以后再交还是这张卡。

养老分为国家统筹和个人缴纳,养老转移转的只是个人缴纳部分。累计交满15年后才能享受养老保险。

现在如果你新单位不交,养老医疗你不急着用的话可以先放着,后期再换单位交的时候办理转移就可以了。

如果你想要自己交,可以到当地省人才交流中心去办理个人缴纳。

像生育医疗如果要用的话,如果你家里还给你交着社区医疗保险或者农村合作医疗也可以直接报销,原来的医疗卡钱用完了一定要把卡放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将受到法律保护,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与新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发生工伤事故后,仍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且应由新单位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申请单位出面好还是个人?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课件培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课件培训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