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打印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打印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我要申请工伤但病历卡东西都给老板拿去了我该怎么办?
  2. 单位发生工伤,安监局罚款多少钱,依据?

我要申请工伤但病历卡东西都给老板拿去了我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索要,用人单位不给的,持本人身份证到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复印病历,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打印版 ()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单位发生工伤,安监局罚款多少钱,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的;  (二)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五)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打印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打印版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工伤保险条例打印版 ()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保险条例打印版 ()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