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回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回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员工出现工伤治愈后仍继续上班,公司还有补偿伤残就业补助吗?
  2. 工伤出院在家休养也算停工留薪期吗?

员工出现工伤治愈后仍继续上班,公司还有补偿伤残就业补助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回家 (根据工伤保险的)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三十七条(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法律规定,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才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继续上班,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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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出院在家休养也算停工留薪期吗?

  从出院到鉴定期间,经医疗机构书面证明休养的时间是停工留薪期,其余不是。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回家 (根据工伤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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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按进行公司治疗的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超过12个月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职工出院之后至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间,是否停工留薪期,进行治疗的医疗机构书面证明休息的期间是停工留薪期,无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的期间应当恢复工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回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回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