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东莞工伤保险条例细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东莞工伤保险条例细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东莞工伤赔偿标准都是按6015吗?
  2. 东莞社保工伤报销比例?
  3. 东莞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计算?
  4. 东莞2020年工伤社保基数?

东莞工伤赔偿标准都是按6015吗?

是的

东莞工伤保险条例细则 (东莞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目前广东省工厂工人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为6015元,工地工人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为10025元。也就是说若工厂工人的月平均工资低于6015元,其计算工伤补助金基数按照6015元,工地工人按照10025元。伙食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另加,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后,差额用人单位补齐。

东莞社保工伤报销比例

根据东莞市社保政策规定,工伤报销比例为100%。即受到工伤的职工可以享受全部医疗费用的报销,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药品费用等。此外,还可以获得一定的伤残津贴和康复费用补偿。东莞市社保部门会根据职工的工伤情况进行评定,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报销和补偿。职工在工伤发生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工伤报销手续,以便及时获得相应的医疗费用报销和补偿。

东莞工伤保险条例细则 (东莞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东莞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怎么计算?

可以去社保部门,也可以委托单位代领。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劳动者属于工伤,即劳动者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劳动者属于工伤,因为该赔偿项目是法定的工伤待遇,必须以构成工伤为前提。

东莞工伤保险条例细则 (东莞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经过伤残鉴定,属于5-10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4级的工伤工伤职工失去了劳动能力所以由单位保留其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所以1-4级的伤残职工不存在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3、劳动者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者提议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仍然在劳动合同期内或者与用人单位一直保持劳动关系,则不存在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只有劳动关系终结时,才存在支付费用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计算公式为: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本人工资 × 医疗期限系数 × 医疗费用实际支出比例

其中,本人工资是指工伤事故发生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收入;医疗期限系数是根据工伤程度和医疗费用实际支出比例确定的系数,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保险公司;医疗费用实际支出比例是指医疗费用的实际支出与总医疗费用的比例。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可能不同,具体以当地相关规定为准。

1.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的标准为被保险人在工伤发生时的月平均工资的3倍。

2. 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为:被保险人在过去12个月内的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

3倍。

4. 如果被保险人在工伤发生前12个月内未参加工作,或者工资不稳定,可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一次性工伤补助金。

5. 一次性工伤补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高工资标准的3倍。

东莞2020年工伤社保基数?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201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454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454元)60%(2672.4元)确定,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4454元)300%(13362元)确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东莞工伤保险条例细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东莞工伤保险条例细则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