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查明事实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 查明事实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认定结果没出来药费怎么报销?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依法按时将工伤决定书送达怎么办?

工伤认定结果没出来药费怎么报销

工伤认定结果还未出来的,医疗费用暂时不能申报。若认定为工伤的,则应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即可向人力***和社会保障申请报销。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查明事实 (工伤保险实施所依据的原则)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不依法按时将工伤决定书送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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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未依法按时将工伤决定书可以去社保行政部门投诉

工伤保险条例 查明事实 (工伤保险实施所依据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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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 查明事实 (工伤保险实施所依据的原则)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 查明事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查明事实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