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2012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2012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
当在工地上班发生工伤时,要获得工伤赔偿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由于包工头是个人,双方之间是形成的最大可能被认定为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工伤赔偿主张就难以实现,当找发包单位,发包单位将以种种理由譬如不是其单位员工等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种情形的工伤赔偿,发包单位应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在工伤发生时应立即报警,送医救治。
2012年工亡补助金赔偿标准?
201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10元。随着上述统计数据的公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2012年发生的工亡事故,其赔偿标准也有了提高。现根据上述规定,对2012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进行总结如下:
计算公式:2011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
标准如下:
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
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
工伤发生后两天才交了保险,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吗?
不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七条、人力***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没有伤残补助金,只是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
1、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安装使用***器械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停止工作治疗休养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停工治疗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待遇不变,按月发给。
但工伤职工与遭受事故伤害所在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 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旧伤复发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原则上由工伤职工自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2012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2012年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