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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由公司去做还是员工自己去做?
公司和本人均可以申请,但本人必须参加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人力***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初次鉴定或者复查鉴定结论不服提出的再次鉴定。第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根据一般的实践,工伤伤残鉴定通常由员工自己去做。员工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证据,然后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公司在此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工作记录和证明文件,但最终的鉴定结果由劳动保障部门决定。
员工自己去做鉴定可以确保公正性和独立性,保护员工的权益。
工伤伤残鉴定应由员工自己去做。因为伤残鉴定是确定劳动者因工致残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要程序,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由劳动者本人去处理。
如果由公司代劳动者处理,可能会存在利益冲突和不公平的情况,而且员工本人更了解自己的伤情和工作情况,更具有说服力。因此,建议员工自己去做工伤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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