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吉林2017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吉林2017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吉林省老工伤政策?
  2. 2023年吉林省工伤保险上调吗?
  3. 2021年吉林省工伤津贴?

吉林省老工伤政策

您好,吉林省的老工伤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老工伤认定待遇;二是老工伤康复和保障

吉林2017工伤保险条例 (吉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老工伤认定和待遇:

1.认定标准:吉林省老工伤认定标准包括两种:一种是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列出的职业病,对有相应职业病病史和职业病诊断的劳动者进行认定;另一种是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职业伤害,造成劳动伤残或者死亡的,进行认定。

吉林2017工伤保险条例 (吉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待遇标准:吉林省老工伤待遇标准包括两种:一种是职业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按照评定结果给予相应的伤残津贴和生活补贴;另一种是因工致残的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津贴标准给予相应的津贴。

二、老工伤康复和保障:

吉林2017工伤保险条例 (吉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康复治疗:吉林省为老工伤提供康复治疗服务,包括医疗、康复、康复***器具提供等服务。

2.保障措施:吉林省为老工伤提供保障措施,包括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同时,吉林省也为老工伤提供就业创业扶持、职业培训等服务,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2023年吉林省工伤保险上调吗?

根据吉林省***的通知,2023年度工伤伤残津贴待遇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将根据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制定,以确保工伤伤残人员能够获得合理的待遇和保障。调整通知将在适当的时间发布,届时将公布具体的调整幅度和执行细则。吉林省将继续致力于保障工伤伤残人员的权益,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待遇。

2021年吉林省工伤津贴?

近日,吉林省人社厅发布通知,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本次调整涉及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三项标准,具体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人员。

本通知实行前已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人员不属于调整范围。

二、调整标准

(一)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每月增加 199 元,二级伤残每月增加 190 元,***伤残每月增加 181 元,四级伤残每月增加 172 元,五级伤残每月增加 163 元,六级伤残每月增加 145 元。调整后伤残津贴低于 2586 元的,再增加 30 元。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增加 106 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 96 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 10 元。

(三)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 175 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 140 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 105 元。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继续支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吉林2017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吉林2017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