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重点条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重点条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山西省工伤条例实施细则?
  2.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最新规定?
  3.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十五条内容是什么?

山西省工伤条例实施细则

山西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实施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工伤保险条例重点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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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省境內各类企业及全部职工必须遵照《试行办法》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三条中央驻晋企业(包括经国务院批准养老保险系统统筹的中央驻晋企业)均应参加本省工伤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实行统一的工伤保险制度和办法。第四条工伤保险现阶段实行社会管理与企业管理相结的办法,并逐步实现工伤保险社会化管理。第二章工范围及其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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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试行办法》第八条(十)之规定所指的范围包括1964年4月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问题解答中所涉及的有关比照因工待遇处理的条款。

第六条企业应当自职工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同级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伤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工伤简要过程,抢救过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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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员工伤最新规定?

最新规定如下。

退休后,开始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就不再具有劳动法调整劳动者主体资格,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协议,属于劳务关系,不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的调整范围内,也就不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认定工伤。

应适用《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返聘人员一旦发生“工伤”,应认定为从事雇佣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雇佣单位(聘用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器具费、必要的交通费及被抚养生活费等,造成死亡的还有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

一是退休返聘员工发生工伤,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条款进行工伤待遇申请

二是退休返聘人员工伤可以要求民事赔偿,赔偿标准可以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待遇的标准来定。

三是聘用单位应承担退休返聘员工受伤后的赔偿。

四是聘用单位对退休返聘人员工伤所遭受的人身损害有法定的赔偿义务,不能够通过协议来免除法定责任。

退休返聘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发生工伤的,应当视为一般侵权行为,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按照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关于退休人员返聘,发生工伤事故怎么处理的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十五条内容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意见》明确,该条款是职工因病被认定为视同工伤的唯一情形,应当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突发疾病径直送医疗机构抢救并在48小时内死亡)并重,且具有同时性、连贯性来掌握。具体来说,对该条款规定情形的理解应当为: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且情况紧急,直接送医疗机构抢救并在48小时内死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且情况紧急,经医疗机构当场抢救后在48小时内死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重点条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重点条款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